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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余秋雨的人生哲理散文

优美散文2021-04-2884举报/反馈

  九十年代,余秋雨的散文作品畅销海内外。余秋雨的散文通过对文化现场意义的重新解读,对文人命运的重新思索,昭示了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民族的思维方式与美学取向。下面是美文阅读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余秋雨的人生哲理散文,希望我们的文章你能喜欢。

  有关余秋雨的人生哲理散文篇一:沙原隐泉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

  有关余秋雨的人生哲理散文篇二:白莲洞

  写完《柳侯祠》,南去20里,去看白莲洞。

  先我30余年,两位古人类学家到这里作野外考察。他们拿着小耙东掘掘、西挖挖。突然,他们的手停住了,在长时间的静默中,3万年光阴悄悄回归,人们终于知道,这个普通的溶洞,曾孕育过远古人类的一个重要系脉。

  今天,至少亚洲的许多人类学家都在研究他们的种族与“白莲洞人”的血缘关系。更浪漫的学者甚至把联系的长线拉上了南美洲的地图。

  在我看来,诸般学问中,要数考古学最有诗意。难怪不少中外大诗人兼通此道。白莲洞要末不进,进去便是半个诗人。

  我走进洞口。

  不知是哪一天,哪一个部落,也偶然走进了洞口。一声长啸,一片欢腾。他们惊惧地打量过洞内黑森森的深处,野兽的鸣叫隐隐传出。他们疑虑地仰望过洞顶的钟乳石,不知它们会带来什么灾祸。但是,不管了,握起尖利的石块朝前走,这里是该我们的家。

  洞内的猛兽早已成群结队,与人类争夺这个天地。一场恶斗,一片死寂。一个部落被吞没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又一个部落发现了这个洞穴,仍然是一场恶斗,一片死寂。终于,有一次,在血肉堆中第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的,是人而不是兽。人类,就此完成了一次占有。

  我跌跌撞撞往里走。

  有声响了。头顶有“吱吱”的叫声,那是蝙蝠,盘旋在洞顶;脚下有“喇喇”的水声,那是盲鱼,窜游在伏流。洞里太黑,它们都失去了眼睛,瞎撞了多少万年。洞边有火坑遗迹,人在这里点燃了火炬,成了唯一光明的动物。深深的黑洞在火光下映入瞳孔,这一人种也就有了乌黑的眼珠。

  想起了一篇作品《野古马》,写成吉思汗留下的一个马群始终活着,奔驰游观,直至如今。蝙蝠和盲鱼也该是先民留下的伙伴吧?那末,我是在探寻祖宅。要与蝙蝠和盲鱼对话,实在显得矫情;但是,我直盯盯地看着它们,确也心事沉沉。

  论安逸,是它们。躲在这么个洞子里,连风暴雨雪也没挨到一次,一代又一代,繁衍至今。人类自从与它们揖别,闯出洞口,真无一日安宁。凶猛的野兽被一个个征服了,不少伙伴却成了野兽,千万年来征战不息。在这个洞中已经能够燃起火炬,在洞外却常有人把火炬踩灭,把寥廓的天地变成一个黑洞,长年累月无路可寻。无数的奇迹被创造出来,机巧的罪恶也骇人听闻。宏大的世界常常变成一个孤岛,喧腾的人生有时比洞中还要冷清。

  洞中有一石幔,上嵌珊瑚、贝壳、海螺化石无数,据测定,几亿年前,这儿曾是海底。对这堵石幔来说,人类的来到、离去、重返,确实只是一瞬而已。

  温软的手指触摸着坚硬的化石,易逝的生命叩问着无穷的历史。理所当然,几万年前的祖先也触摸过它,发出过疑问。我的疑问,与他们相差无几:我们从何处来到这里?又从这里走向何处?

  也许是对洞穴的早期占有,使人类与洞穴有了怪异的缘分。据1987年世界民意测验研究所对800万美国人的调查,许多濒死复生的人追述,临近死亡时,人的朦胧意识也就是进入一个黑洞:

  它们觉得自已被一股旋风吸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口,并且在黑魆魆的洞里飞速向前冲去。而且觉得自己的身体被牵拉、挤压,洞里不时出现嘈杂的音响。这时,他们的心情更加平静。

  ……黑洞尽头隐隐约约闪烁着一束光线,当他们接近这束光线时,觉得它给予自己一种纯洁的爱情。

  可见,人类最后还得回到洞穴中的老家。我们的远祖辛辛苦苦找到了这个家,流血流汗经营了这个家,总得回去,也算叶落归根。据天文学家说,茫茫宇宙间也有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神奇地吸纳着万物,裹卷着万物,吞噬着万物。地球和人类,难保哪一天不投入它的怀抱。

  依我看,神秘的太极图,就像一个涡卷万物的洞口。一阴一阳呈旋转形,什么都旋得进去。太极图是无文字的先民的隆重遗留,人类有文字才数千年,而在无文字的天地里却摸索了数十万年。再笨,再傻,数十万年的捉摸也够凝结成至高的智慧。

  不管怎么说,走向文明的人类,深层意识中也会埋藏着一个洞穴的图腾。

  “芝麻,开门!”一个巨大的宝库就在洞穴之中。几乎是各民族的民间传说,都把自己物欲乃至精神的理想,指向一个神秘的洞穴。无数修道者在洞穴中度过一生,在那里构造着人生与宇宙的平衡。嫉世愤俗的基度山伯爵,会聚着新兴资产者的理想,向一个洞穴进发,然后又在那里,指挥若定,挥洒着人性的伟力。

  有关余秋雨的人生哲理散文篇三:两方茶语

  这两天伙伴们驱车北行,我独居曼彻斯特,需要自己安排吃喝,于是想起了英国人在这方面的习性。

  在吃的方面,意大利有很好的海鲜,德国有做得不错的肉食,法国是全方位的讲究,而英国则有点平淡。英国菜也不是做得不好吃,最大的弊病是单调。

  记得很多年前在香港大学讲课,住在柏立基学院,这是一处接待各国客座教授的住所,有一个餐厅。当时香港大学完全是英国作派,正巧那学期客座教授也以英国教授为主,我就在那个餐厅里领略了英国式的吃。

  每次用餐,教授们聚坐一桌,客气寒暄,彬彬有礼,轻轻笑语,杯盏无声,总之,气氛很好。但我毕竟俗气,从第二顿开始就奇怪菜式为何基本重复,以后天天重复,到第四天,我坚持不下去了。

  我很想从那些教授之中找到一个共鸣者,但每天阅读他们的脸色眼神,半点痕迹都找不到,一口口吃得那么优雅而快乐,吃着每天一样的东西。我看他们久了,他们朝我点头,依然是客气寒暄,彬彬有礼,轻轻笑语,杯盏无声。

  我终于找到了管理人员,用最婉和的语气说:“怎么,四天的菜式,没有太大变化”

  那位年老的管理人员和善地对我说:“四天四十年了,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第二天我就开始到学生食堂用餐。

  这件事,让我惊讶的不是菜式,而是英国教授的接受能力和忍耐能力,尤其是那永远优雅快乐的表情。

  因为我看出来了,四十年不变,正是这种表情诱导的结果。管理人员怕表情有变,于是以坚定不移的菜式来保证不变。

  这次来英国后我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英国菜,确实说不上什么,于是仍然去找中餐馆。

  事事精细的英国,对于如此重要的吃,为何不太在乎他们比较在乎喝。

  但这也是三百年来的事。在十七世纪中期之前,当咖啡还没有从阿拉伯引进,茶叶还没有从中国运来,他们有什么可喝呢想想也是够可怜的。

  据记载,英国从十七世纪中期开始从中国进口茶叶,数量很少,但一百年后就年进口二千多吨了,再加上走私的七千多吨,年耗已达万吨。到十九世纪,他们对茶叶的需要已经到了难于控制的地步,以至只能用**来平衡白银的进出。后来他们又试验在自己的属地印度种茶而成功,去年冬天我到印度大吉岭和尼泊尔,就看到处处都卖当地茶,便是那个时候英国人开的头。

  英国人在印度、尼泊尔和锡兰种的茶,由于地理气候的独特优势,质量很高,口感醇洌,我很喜欢。现在英国每天消耗茶的大部分,还是来自那里。

  相比之下,中国的绿茶清香新鲜,泡起来满杯春意,缺点是喝不多。上口称绝,但加两回水就淡然无味,如重新换茶叶,喝起来也远不如刚才。天下过于娇嫩新鲜的事总是这样,不宜短时间重复,而喝茶的风情正在于绵延。可以重复而口感一直不错的是乌龙茶,制作最讲究的是台湾。“冻顶乌龙”,听这名字就有一种怪异的诗意。不过这些年我又渐渐觉得,台湾茶的制作有点过度,香味过于浓郁,宁肯喝海峡对面福建的优质乌龙了。

  中国喝茶的诗意是中国文化的产物,不管是绿茶娇嫩的诗意还是乌龙绵长的诗意都由来已久。即便不说陆羽的《茶经》,从一般诗文中总能频频嗅到茶香。据我认识的一位中国茶文化研究者说,茶文化最精致的部位也最难保存,每每毁于兵荒马乱之中,后来又从解渴的原始起点上重新种植和焙制,不知断了多少回,死了多少回,但由于那些诗文在,喝茶的诗意却没有断,没有死。

  英国进口了中国茶,没有进口中国茶的诗意。换言之,他们把中国茶文化的灵魂留下了,没带走。因此同样是茶,规矩的中国喝法与规矩的英国喝法完全是两回事。

  英国有大诗人,但在实际生活中,例如在饮食上不太讲究诗意,这与法国人有很大差别;而法国人在饮食上的诗化追求与中国人在饮食上的诗化追求又完全不同。

  英国快速地把这种好不容易从遥远的东方买来的饮品当作贵族社会的一种生活标志,而贵族的生活正是社会各界趋附的对象,因此中国茶在那里完全改变了角色、转换了身份。

  当初英国贵族请人喝茶,全由女主人一人掌管,是女主人显示身份、权力、财富及风雅的机会。她神秘地捧出了那个盒子,打开盒子的钥匙只有一把,就掌握在她一人手上,于是当众打开,引起大家一阵惊叹。杯盏早就准备好了,招呼仆人上水。但仆人只有提水的份,与茶叶有关的事,都必须由女主人亲自整治。中国泡茶有时把茶叶放在茶壶里,有时则把茶叶分放在每人的茶杯里,让客人欣赏绿芽褐叶在水里飘荡浸润的鲜活样子。英国当时全用茶壶,一次次加水,一次次倾注,一次次道谢,一次次煞有介事地点头称赞,终于,倾注出来的茶水已经完全无色无味。

  到此事情还没有完。女主人打开茶壶盖,用一个漂亮的金属夹子把喝干净了的茶叶———中国说法也就叫茶渣吧———小心翼翼地夹出来,一点点平均地分给每一位客人。客人们如获至宝,珍惜地把茶渣放在面包片上,涂一点黄油大口吃下。

  他们这样喝茶,如果被陆羽他们看到,真会瞠目结舌。既不是中国下层社会的解渴,也不是中国上层社会的诗意,倒成了一种夸张地显示尊贵的仪式,连那茶渣也鸡犬升天。虽然尊贵,但茶的“文化国籍”已经更换,因此他们也就贪图方便,到自己的属地印度、尼泊尔、锡兰去种茶了。

  茶被英国广泛接受之后,渐渐变成一种每日不离的生活方式,再也不是贵族式的深藏密裹了。至今英国人对茶的日消费量仍是世界之冠,已经无法想象如果没有茶,英国人的日子怎么过。

  中国文化人千万不要再从这个现象洋洋得意地证明中国文化对欧洲的征服,我前面已说过,他们喝茶已剥除了中国诗意和中国文化,因此每日不离的原因要从别处来寻找。在我看来,基本原因比较原始,是由于茶提供了一种于健康、风度无损的轻微刺激,而接受这种刺激又成为片刻放松的借口,于是每天就有了一种以喝茶为节拍的生活节奏。

  既然如此,英国人一般不喝太浓的茶,很少听到他们有喝茶喝“醉”了的事,但这在中国常有,特别是喜欢喝乌龙和普洱的族群。每天淡然于一种固定的节奏中,这也正是他们在饮食中缺少诗意的表现。

  通过茶来作文化比较,可以产生很多有趣的想头,而我感到最难解的是这样一个问题:英国从中国引进茶叶才三百多年,却构成了一种最普及的生活方式,而中国人喝茶的历史实在太久了,至今还彻底随意,仍有大量的人群对茶完全无缘,这是为什么在英国很难找到完全不喝茶的人,但在中国到处都是。我在台湾的朋友隐地先生,傍着那么好的台湾茶却坐怀不乱,只喝咖啡。哪天如果咖啡馆里轻轻的音乐与咖啡的风味不谐,他耳朵尖如利刺,立即听出,而且坐立不安,一定要去与经理交涉。那次他知道我爱喝茶而瞒着我到茶叶店买好茶,回来对我的惊讶描述使我确知他是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接触茶叶。看着这位年长的华文诗人,我简直难以置信。另一个特例就是这次与我一起考察欧洲的同伴邱志军先生。晚饭前在餐厅只要喝一口那种淡如清水的茶水,只一口,他居然可以整夜兴奋得血脉贲张,毫无睡意,直到旭日东升。

  写到这里我笑了,因为又想起一件与茶有关的趣事。四川是中国茶文化的重地,我在那里有一位朋友天天做着与茶有关的社会事务,高朋如云,见多识广,但他的太太对茶却一窍不通。春节那天有四位朋友相约来拜年,沏出四杯茶招待,朋友没喝就告辞了,主人便出门送客。他太太收拾客厅时深为四杯没喝过的好茶可惜,便全部昂脖唱了。但等到喝下才想起,丈夫说过,这茶喝到第三杯才喝出味道,于是照此办理,十二杯下肚。据那位主人后来告诉我,送客回家才片刻时间,只见太太两眼发光,行动不便,当然一夜无眠,只听腹鸣如潮。我笑他夸张,谁知他太太在旁正色告诉我:“这是我第一回也是最后一回喝茶。”

  英国人思维自由而生态不自由,说喝下午茶便全民普及,同时同态,鲜有例外;中国人思维不自由而生态自由,管你什么国粹、遗产,诗意、文化,全然不理,各行其是,最普及的事情也有大量的民众不参与、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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